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