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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甜蜜陷阱”!
发布日期: 2025-05-16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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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场黄昏恋,以为遇到了真爱,聂女士多次借钱给自己的情郎陈某。殊不知,陈某其实就是个骗子,不仅欺骗了她的感情,还卷走了她的27万元。

近日,经湖北省襄阳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5月12日,承办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老人远离“甜蜜陷阱”!

承办检察官介绍,去年9月,67岁的陈某通过婚介所结识了比她小十岁的聂女士,二人迅速确立恋爱关系。之后,陈某多次以“老家房屋装修”“到外地做生意”等理由,共骗取了聂女士12.15万元,用于赌博挥霍。“期间,陈某为了博取聂女士的信任,不仅给聂女士出具了15万元的借条,甚至还将一张余额仅剩0.56元的银行卡,谎称有20万元存款‘抵押’给了聂女士。”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此前,陈某向聂女士借款时取得了她的一张银行卡,便一直持有该卡未归还聂女士。为了筹措赌资,陈某又打起了聂女士这张银行卡的主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陈某私自取走了卡内的15.55万元现金,全部挥霍一空。发觉异样的聂女士这才报警。去年底,公安机关在一家棋牌室将陈某抓获。今年2月11日,该案被移送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陈某在交往过程中,一直包装自己是做生意的,并通过写欠条、抵押自己的银行卡等方式,骗取了聂某的信任。实际上,陈某在武汉以打零工谋生。”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审查认为,陈某触犯诈骗罪、盗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近日,当地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聂女士27.7万元。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承办检察官提醒,在婚恋过程中,不要轻信投资理财,如遇对方以诱导方式提出投资理财、购物、送礼物等情况,不要轻易转账汇款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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