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2025年6月13日我局收到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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