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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25年度武进区公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专项审计项目比价公告
索 引 号: 014133226/2025-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25-07-02 发布日期: 2025-07-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25年度武进区公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专项审计项目比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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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武进区公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专项审计项目比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武进区公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专项审计

2. 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南》精神,《关于开展公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专项审计的通知》(常民养老〔2025〕9号)等要求,现对各镇公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乡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专项资金发放管理,机构运营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 项目预算:7万元

4. 项目地点:武进区

二、绩效考评服务内容

(一)机构资金管理方面。本次审计围绕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特困供养经费专款专用情况等方面展开。重点关注 2024年度,重要事项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1.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公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是否存 在综合运营补贴“以小报大”“以少报多”、虚报冒领,“蚂蚁搬家” 式套取经费,甚至中饱私囊;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岗位补贴、学历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以及虚报冒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机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设施设备购置维护、水电气开支、机构运营补贴、社会捐赠等各类资金是否分类归账、分项核算,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住社会老人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是否将社会老人收费、支出与财政拨付特困供养经费入账、支出分开管理。

2.特困供养经费专款专用方面。特困供养经费是否全部用于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医疗救治和事宜等,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有无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以各种形式挤占、挪用、截留等情况。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费用是否从特困供养经费中列支。

3.特困人员零用钱发放方面。零用钱由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发放,一般不超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 10%。对生活能够自理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可通过现金或转存特困人员银行卡(存折)的方式发放;对失能半失能供养人员,可结合个人意愿以实物形式返补。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对零用钱的发放是否做到签领手续齐备、登记账目清晰,发放情况是否向供养对象公开并按季度报备属地民政部门。

(二)机构服务质量管理方面

机构的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要求做好物资采购、捐款捐物、伙食食谱等信息公开公示。是否规范物资采购、入库、分发领用等登记签字手续。是否存在克扣特困人员伙食标准,有无存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虚报冒领集中供养资金,供养人员离世后,是否立即向属地民政部门报告。

养老机构照料护理管理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主要包括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是否定期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管理培训,养老机构是否落实“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等九项规范内容;养老机构内部是否缺乏服务监管流程,服务质量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养老机构相关护理服务标准贯标动作是否缺失,照料护理管理是否专业等。

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设施风险隐患纠治是否到位,主要包括养老服务机构是否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要求;是否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建设要求;是否存在符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安全隐患,未实现动态清零;对于曾经发生过火灾事故、房屋安全事故的养老服务机构,是否落实重点监督检查要求。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风险隐患纠治是否到位,主要包括养老服务机构设施餐饮服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损害老年人健康;是否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未配备精神卫生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收住精神障碍患者;是否存在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医疗服务;是否存在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不专业,未能给住养、服务老年人提供与身心状况相匹配的养老服务;是否存在一线护理人员职业责任心不足、工作耐心不够、道德感不强,态度恶劣冷漠,欺辱、殴打、谩骂老年人,具有不适宜从事护理工作的违法犯罪记录情形等问题。

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问题纠治是否到位。在养老机构内搞违规推销,售卖虚假宣传功能的食品、保健品、药品。

(三)机构运营管理方面。公建民营方式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其运营方的选择有无按照规范程序实施,供养机构有无按要求做好机构房屋、设备等国有资产的评估和备案管理。公建民营机构举办方与运营方签订合同是否权责明晰、规范合理,举办方是否对运营方的内部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进行监管,督促运营方按合同约定提供保质保量、规范安全的供养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政策执行是否科学、是否具有延续性可持续性,影响市场主体经营和本地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执业证书。

2.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审计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4. 有从事政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经验。

5. 能够组建专业的考评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审计业务流程。

6.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考评工作任务,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考评报告。

四、比价文件要求

1. 报价文件: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包括审计服务费用、差旅费、资料复印费等所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费用。报价应明确、合理,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2. 资质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或相关执业证书复印件;

-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 主评人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声明;

- 供应商获得的能够保障审计报告质量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企业等级、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

3. 业绩证明文件:提供近三年内从事政府相关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考评报告、合同等。

4. 审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审计服务内容,制定详细的方案,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程序、时间安排等。审计方案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5. 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司简介、团队成员介绍、荣誉证书等。

五、比价文件的提交

1. 提交时间:7月9日,逾期提交的比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2. 提交地点: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号4号楼 民政局

3. 提交方式:供应商可将比价文件密封后现场提交,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号4号楼  民政局229室

联系电话:8631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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