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级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2024年,区局依托武进区政府网站、常州市税务局网站、“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武进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府信息,发布部门动态、税费服务等信息191条,开展在线访谈、政风热线、问卷调查各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答复程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4年,区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按要求予以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及诉讼数均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等原则,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加强保密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和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不断提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化和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武进区政府网站、常州市税务局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重点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纳税管理情况。同时,持续巩固线下政务公开,积极开展“六进”活动,广泛宣传热点税费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区局在光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江苏网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65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同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涉税举报、纪检监督等联系电话,按规定时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2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针对以上不足,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流转有序、快速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