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上报
符合条件的本区残疾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武进区残疾人自主创业扶助资金审批表》、《武进区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
二、镇级审核
镇(街道、开发区)残联实地核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出具核准意见,报区残联审批。
三、区级审核
区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经营场地进行实地核查,并公示7日无异议后出具核准意见。
四、财政审核
区残联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区财政局进行再次审核确认。
五、资金发放
补贴金额经区残联和区财政局认定后,逐一打卡发放给符合要求法人自主创业残疾人。
六、补贴检查
发放完成后镇(街道、开发区)级开展自查,区残联组织抽查。
来源 :武进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