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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镇在我区率先出台农村河道水体长效管理办法

2024-04-10

近日,《雪堰镇农村河道水体长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我区率先出台,标志着全镇河道水体长效管理制度走进新阶段、迈上新台阶。

《办法》首次将水体管护纳入了镇“三标融合”体系。为进一步提升镇村环境面貌,进一步减轻负担、集中力量、形成合力,今年,雪堰镇党委政府将河道水体管护情况纳入镇对村“三标融合”考核体系,在水体长效管护方面给予考核比重倾斜,使水体长效管护与文明城市、农村人居环境、镇村长效管理构成“四标融合”,进一步优化河道长效管护责任传导,有力推动农村河道面貌持续改善。

为提升全镇水域保洁整体性,规范小微水体管护标准,《办法》首次将小微水体保洁工作纳入了社会化管护,形成了属地村委负责、管护单位保洁、行业主管监督的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新格局。管护范围方面,区水管中心雪堰分中心将再次联合各村委对名录内小微水体重新梳理,实现了水体名称与现场照片一一对应;管护要求方面,区水管中心雪堰分中心参考小微水体达标整治“四无”、示范整治“四有”整治目标,结合水体管护常规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首次形成雪堰镇小微水体长效管护考核标准,实现管护要求细化、考核扣分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