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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泽武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武进市政处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加强汽车停放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停放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37号)、《关于调整常州市主城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常发改〔2023〕224号)、《关于调整常州市主城区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常发改〔2023〕36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武进市政处停车场(位于武进区广电西路178号院内,44个泊位数)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
计时收费
收费标准
连续停放
小型车
首1小时
3元/小时
15元
首1小时外
0.5元/15分钟
备注:1.中/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
2.连续停放是指机动车进入停车设施的计费时间开始,24小时内连续停放的最高收费;超过24小时后,重新开始进行计费并累计计费,免费时长不重复。
(一)单次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
(二)新能源车辆每天首次停放不超过2小时(含)的;
(三)执行公(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等;
(四)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按照政府应急管理要求而临时停放的车辆。
三、下列情形,汽车停放服务费享受优惠:
(一)新能源车辆减半收取;
(二)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非营运车辆减半收取。
四、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优惠政策,从其规定。
五、你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安全。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