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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23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江苏省委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259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10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高水平推进武进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是落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部署的需要,同时也是构建具有常州特色的乡村规划体系、提升武进乡村地区国土空间治理水平的需要。全区各部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村庄规划各项部署要求上来,以村庄规划“回头看”为重要抓手,把村庄规划编制的高水平全覆盖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勇立潮头、做出表率为工作目标,切实推动全年村庄规划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为实现武进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区级统筹、乡镇组织。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村庄规划编制强调区级统筹,建立“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实行项目化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保有量的任务,精准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应充分挖掘存量用地,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坚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落实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阶段性成果,对已有的村庄规划开展回头看工作,高水平完成规划发展村所在行政村的村庄规划全覆盖。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级分类。结合村庄实际发展诉求,编制简易版、基础版和深化版等不同深度版本的村庄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村庄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注重保护和传承乡土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乡村特色塑造,防止“千村一面”和大拆大建。

(五)坚持尊重民愿、阳光规划。广泛调研征求村民意愿,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权益。

三、工作目标

本次工作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根据村庄发展需求和规划管理需要,对已完成的村庄规划进行回头看,优化完善规划成果,因地制宜、分级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实现规划发展村所在行政村村庄规划高水平全覆盖,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省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设计水平,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乡整体统筹,优化和美乡村布局

结合区、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明确重点发展村庄,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紧凑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优化县域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形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县域整体优势。统筹考虑乡村发展趋势和乡村振兴实际需要,实现乡村总体规模减量发展趋势。

(二)发掘资源资产优势,明晰乡村发展诉求

深入挖掘村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其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同时结合村庄区位、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资源条件,分析并评价综合潜力。通过入户走访、座谈、问卷等调查方式,深入了解地方政府、村两委和村民在产业发展、农房改善、环境提升等方面的发展诉求,掌握村民建房需求和搬迁撤并意愿。

(三)明确村庄发展定位,统筹村庄建设需求

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合理预测村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制定村庄发展各项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统筹乡村经济、生活、生态和安全需求,优化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适应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新要求,满足村民养老、托幼、殡葬等乡村公共服务的合理空间需求。

(四)加强村庄多规融合,推动全域土地整治

注重多规融合,统筹布局耕地、林地、生态用地及建设用地等全域村庄规划一张蓝图;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主体功能区等政策工具,优化乡村农业、生态和建设空间,引导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系统连片保护、各类建设用地高效集聚。

(五)加强乡村产业策划,盘活集体土地资源

落实乡村产业发展政策要求,梳理村庄产业发展基础,加强产业发展策划,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与镇村布局有机融合、与用地布局相衔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六)明确农民住房布局,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结合需求确定农村居民点布局,在符合村域用地布局和用途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开展村庄设计,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鼓励在原有村庄形态基础上进行规划建设,延续村落传统空间格局和街巷肌理,保护乡土文化和乡村风貌。

(七)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强化乡村风貌塑造

重视地域文化和乡土文化的挖掘,落实并划定需要保护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保护措施。加强乡村田园风貌、水系格局、建筑特色、村庄肌理、绿化景观等风貌塑造和规划引导,防止大拆大建,留住乡愁记忆。特色保护类村庄要明确特色资源保护内容、范围和要求,提出特色塑造措施。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所在行政村的村庄规划,应当增设专门篇章,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保护规划内容。

(八)补齐公共设施短板,提升乡村服务水平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设施分类差别化布局”的原则,统筹考虑行政村范围、村庄分类、人口规模、设施服务能力和村民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内容。新增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布局在规划发展村庄,以引导留村农民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和适度集中居住。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一般村庄要维持其日常所需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能够覆盖。鼓励各类设施共建共享,提高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靠近城镇的村庄,可根据与城区、镇区距离的远近,优化调整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设内容。

(九)划定风险防控区域,提升乡村安全韧性

落实上级规划和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划定灾害风险防控区域,合理布局疏散空间和通道,衔接县域安全应急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明确必要的村庄消防、防洪排涝、地质灾害防御等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做好用地安排和布局避让,提升乡村地区安全韧性。

(十)结合近期发展需求,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充分考虑村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及乡村旅游景观提升等项目,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要求,提出近期推进的农房建设、产业发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形成近期实施计划及项目库。

五、工作流程和步骤

(一)工作准备。主要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召开规划动员会、确定编制计划、选定规划编制单位、经费准备等。

(二)现状调研及分析评价、规划目标确定。以编制单位、村为主导开展资料收集,入户调研、村庄发展现状分析、村庄发展目标确定等。

(三)规划方案编制。由规划编制单位,运用专业知识,调动多种社会力量,结合村庄规划的规范要求编制方案,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和落实项目安排。

(四)村民意见征询。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要紧紧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充分注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在项目编制初期以及规划方案形成后,应充分征求倾听村民意见,规划报送审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在村内公示,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且愿意主动实施规划。

(五)规划论证审查。乡镇组织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对规划成果提出纠正、修改或补充的具体意见。

(六)规划上报。规划成果通过评审后,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乡镇办事处按规定程序报人民政府审批。

(七)备案入库,纳入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理。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一把手”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对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镇主要领导全程参与并组织编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落实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村庄规划编制资金和工作经费的保障。村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批前,各乡(镇)政府应当在村内公示村庄规划草案,并同步组织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村民意见,确保村民真正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分管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村庄规划,定期汇总村庄规划编制情况,报送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协助设计单位向村民普及规划知识,引导村民全程参与村庄规划,配合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前期基础资料收集,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规划成果,重点把控自然村分类、产业发展定位及发展方向、用地布局优化、近期建设项目梳理、土地综合整治时序安排等内容;负责规划批前公示、报批、成果提交和批后公告;具体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督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和报送工作;成立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专班,组织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相关程序性工作;负责村庄规划专项流量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审查村庄规划成果及指导开展报批、村庄规划数据质检入库及纳入一张图实施管理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在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宅基地管理、乱占耕地建房图斑试点、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指导乡镇村庄农业产业发展;做好与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的衔接;做好与省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建设的衔接;指导和认定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中的一二三产融合项目。

区住建局:指导乡镇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开展村庄基础设施等建设,提升农房设计水平;指导乡镇做好与特色田园乡村打造的衔接;指导乡镇做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编制,确保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衔接。

区发改委:会同乡镇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开展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等项目的督导工作。

区文旅体局:负责指导乡镇村庄历史文化保护、挖掘村庄文化特色,谋划乡村旅游产业,纳入村庄规划编制。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区行政区划边界、养老和殡葬设施等民生设施规划布局及用地需求等资料,指导村级建制调整。

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教育局、卫健委、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村庄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及涉及乡村空间使用的项目用地范围,会同乡镇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开展村庄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整治改造等项目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作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村庄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村庄规划。

(二)按需编制,应编尽编。摸清村庄编制需求,与城镇开发边界有交叉的行政村可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需求,一个或几个行政村联合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根据交通区位、产业区位等要求,也可采取联合编制。

(二)强化技术保障。规划编制单位须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田间地头,驻村调查研究,充分征询意见,科学比选方案,形成一批高水平村庄规划精品力作。鼓励规划编制单位与镇村建立深入的共建合作关系,持续开展“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帮助乡村编制并实施好规划。

(三)做好经费保障。各镇(街道)做好村庄规划编制方案工案经费预算编审工作,切实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四)加强督查考核。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好差评”,每月评选公布优秀和较差的村庄规划成果及其编制团队,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对连续获得好评的予以通报表扬等奖励,对多次差评的在市场准入、信用管理、资质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惩戒。

附件:武进区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