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牛塘镇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牛政发〔2024〕15号)
各村(社区):
现将《牛塘镇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 23 日
牛塘镇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依据市政府下达的《常州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书》及区政府下达的《武进区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目标任务书》等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牛塘镇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工作目标
全镇PM2.5浓度工作目标为32微克/立方米,奋斗目标为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76.5%。地表水国考、省考、市考断面优Ⅲ比例分别达66.7%、88.2%和100%,国省考断面优Ⅱ比例达35.3%,市考以上断面消除劣V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区下达的氮氧化物和VOCs减排约束性目标。完成区下达的重点工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目标。生态质量指数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1.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配合做好碳排放核查等工作,做好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处理工作。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完成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聚力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典型示范,聚焦重点集群和产业链。深入推进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绿色车轮”行动,年内基本淘汰国III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鼓励新增渣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年内淘汰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60%以上。强化移动源达标监管,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货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货车保有量的80%。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年度抽查计划,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测试,比例不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2.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4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年度VOCs治理重点工程项目。9月底前完成汽修行业企业全面排查和系统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年内木质家具制造、工程机械替代比例力争达到8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钢结构(防腐级别C4及以上的除外)替代比例力争达到60%。开展铸造企业“回头看”。强化施工工地、道路、裸土以及港口码头扬尘治理,鼓励推广“全电工地”“天幕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实施监测超标预警和喷淋、雾炮等设施的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有效联动。年内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降尘不得高于全区2.2吨/平方千米·月的考核标准。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推动产生油烟或异味的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每季度清洗一次烟道。严格落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加强秸秆禁烧,全面提升秸秆收、运、贮、用等方面能力。加强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确保重点区域内不发生异常高值。
3.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进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及整改工作,重点做好亚邦东、西厂区土壤调查整治工作。
4. 提升生态环境本质安全水平。环境风险评估已满三年的环境风险等级较大及以上企业、市级以上园区重新开展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管控要求,组织完成本地区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等工作。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
二、接续攻坚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4%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完成涉磷企业整治;完成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污水收集处理、河道整治、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等重点工程。
1. 推进涉磷企业专项整治。年内完成全镇109家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任务;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整治及工业片区(集聚区)、工业企业雨污管网溯源排查,规范工业企业雨污管网收集系统,对涉磷小微企业较多的工业园区或集聚区,年内推进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规范涉水企业雨水排放行为,基本完成雨水排口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常州市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方案》,3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方案制定;4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业企业“一企一策”计划制定;12月底前整治重点任务完成量达到总任务量的50%以上。
2. 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全面排查农田退水排口,建立管理名录,明确责任主体。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2.5%,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2.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9.5%以上。全面排查养殖池塘,摸清养殖面积、种类及养殖模式、产量、排水信息等底数,9月底前完成“一池一档”池塘养殖档案建立工作,推进规模以上养殖池塘提升改造。
3. 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3月底前完成省级以下工业园区排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实现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应分尽分”。
4. 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动态排查治理销号制度。重点推进乱子浜、大寨河河道综合治理、小微水体治理、河道长效管护等河长制年度工作。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积极推进漕溪村小微水体示范村创建。
5. 建立健全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体系。完成城乡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善农业废弃物、绿化废弃物、藻泥及其他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确保藻泥综合利用率达100%,厨余(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重点推进涉农区秸秆离田利用,农作物秸秆离田率达到15%以上、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三、深入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
完成重点行业、特色产业集群、工业片区年度整治任务。
1. 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进“绿岛”“绿链”等集聚式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全面提升相关行业制造工艺装备绿色水平。
2. 产业集群综合治理。开展“VOCs”治理减排、消防安全“除患治违”、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治理。
3. 工业片区更新改造。推动白家工业园片区更新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优势产业集聚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 点状企业动态清零。强化综合监管执法,实施销号管理,做到“发现一家、整治一家、销号一家”。针对“厂中厂”、出租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督促出租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关停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 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夯实一岗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2. 强化推进落实。严格工作标准,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不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加强帮扶指导,实现精准管控,精准治理。突出问题媒体公开曝光,及时整改销号。实施季度点评制度,完善督查、通报、交办、约谈等机制。
3. 实施综合考评。镇生态环保岗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及相关细则,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村(社区)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考核等级不合格的村(社区)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牛塘镇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牛塘镇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类别
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企业整治
深化VOCs专项治理,重点完成喷涂、家具、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的VOCs综合治理。
10
汽修行业企业全面排查和系统治理。
铸造企业“回头看”。
餐饮油烟废气控制,重点开展镇区餐饮业达标整治,推广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
水环境
综合整治
1.做好洮滆片区牛塘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自然村雨污水管网建设,配合大禹公司做好主管网延伸工作。2.完成太湖流域整治,对牛塘武宜运河沿线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河长制
1.完善河湖长制工作,重点推进乱子浜、大寨河河道综合治理、小微水体治理、河道长效管护等河长制年度工作及完成幸福河湖创建相关工作。 2.按照市、区河湖长制任务,加强河长履职,提高巡河率;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河道整治
1.加强河道整治工作,争取全面消劣。对省督察销号支流支浜进行回头看,完成“绿箭行动”涉及支流支浜及其他支流支浜的整治销号工作。2.深化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完成提质增效达标区创建、污水支管网建设及排水片区整治等重点工作。
土壤整治
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及整改工作,重点做好亚邦东、西厂区土壤调查整治工作,积极与区级部门对接规范推进,消除遗留危废固废的环境隐患。
秸秆禁烧
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
其他重点
工作
加强网格化巡查力度,积极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12345”、污染防治平台信访件处理,中央、省级信访件处理及回头看。
配合省、市、区媒体曝光和热线举报整改情况。
有年度生态工作文明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台账资料;根据本地区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篇生态文明信息。
扣分项
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每发生一起扣2分。
对长江经济带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每发生一起扣2分。
辖区内企业受到区局通报,每发生一起扣1分;受到区局处罚,每发生一起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