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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是指具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六十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但是不包括单位食堂和餐饮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不得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
申请小餐饮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小餐饮备案表》申请书
3.小餐饮备案承诺书
材料提交至武进区各乡镇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备案申请后对备案材料进行书式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理备案,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办理地址:武进区各乡镇行政审批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