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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很多企业会购买叉车、托盘堆垛车、夹抱车等类型车辆用于生产经营,但是这些车辆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是否需要定期检验呢?
一、特种设备目录中叉车的定义
根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规定,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
属于特种设备的叉车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条件一:有门架和货叉
条件二:起升到一定高度
条件三:自行式
什么是自行式? 《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GB/T 10827.1-2014)中关于自行式工业车辆的定义:“自行式工业车辆:至少有3个车轮,并带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轮式车辆(不包括那些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设计用来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在货架上分层堆垛各种货物,并由一个操作者控制。”
二、属于特种设备需定期检验的叉车
平衡重式叉车:工厂、仓库等托盘货物的搬运、装卸等。依靠车辆的重量来进行平衡。
前移式叉车:工厂、仓库等托盘货物的搬运、装修等。带有外伸支腿、通过门架或货叉移动进行载荷搬运。
侧面式叉车:可应用于通道、室内外等区域作业。门架或货叉架位于两车轴之间,垂直于车辆的运行方向横向伸缩、在车辆的一侧、进行作业。
插腿式叉车:多用于库房、载重汽车和集装箱内作业。带有外伸支腿,货叉位于两支腿之间,载荷重心始终位于稳定性好的支撑面内。
托盘堆垛车:车间、仓库货物的堆码。货叉位于外伸支腿正上方。
三向堆垛车:多用于狭小空间内作业。能够在车辆运行前方及任一侧面进行堆垛或取货的高起升堆垛车辆。
三、不属于特种设备,无须检验的“叉车”类型
托盘搬运车:不符合叉车定义中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功能(没有起升门架)
电动牵引车:不符合叉车定义中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功能(没有起升门架)
非自行式托盘堆垛车:自行式车辆是指通过动力驱动的车辆,该车辆升降采用电力驱动,平移需人力驱动,不符合叉车定义中自行式车辆的要求。
夹抱车:没有货叉,不符合叉车定义
四、根据属具和货叉的具体情况而定的类型
若有货叉,同时安装有可拆卸的斗、爪等属具,则属具不视为叉车的一部分,仍属于特种设备。若无货叉,属具不可拆卸,则不属于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