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武进区审计局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武进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631083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紧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审计质效,切实履职尽责。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审计局2023年度共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为业务工作类、政策法规类、计划总结类、其他类、通知公告类等5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审计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结合局公文流转流程,明确标明信息公开选项,拟公开的信息,由局相关科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范围,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标准化流程规定办理手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和范围、深度和广度,依法推进审计整改情况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国家和省、市、区政府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审计局根据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安排,在常州市武进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4项审计结果公告,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