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24〕7号)、《关于印发<常州市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安办〔2024〕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武进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一企一策报告工作的通知》(武安办函〔2024〕12号)要求,武进区将于6月下旬起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全覆盖专项执法。
近日,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基础、执法条线执法人员、各板块应急岗负责人、部分粉尘涉爆专家共100余人参加专项执法业务培训会议,旨在统一执法口径、明确执法目标,通过全覆盖执法检查,深入推进武进区粉尘涉爆企业“一企一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对工作推动不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严格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在此,武进应急对广大粉尘涉爆企业作如下提醒:1、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一企一策”工作。2、2011年2月1日以后立项的粉尘涉爆企业,要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不能完成“三同时”手续的,要对涉粉工段开展现状评价。3、所有粉尘涉爆企业要严格按照国标、行标,积极整改,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良好合规。4、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必须严格做到市、区“九个应”工作要求。5、除采用单机布袋除尘的粉尘企业外,均要制定粉尘防爆安全设计改造方案,并经3名粉尘涉爆专家评审通过。6、企业在2024年2月20日以来,已编制粉尘防爆安全设计改造方案,并经专家评审及验收通过(含安全设施“三同时”),且在本轮“一企一策”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无需重新制定粉尘防爆安全设计改造方案和评审,只需履行检查、复查程序即可,并将改造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验收记录纳入“一企一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