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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24-00013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武安发〔2024〕2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 2024-03-14 发布日期: 2024-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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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武安发〔20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安委会《江苏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安委会《常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力实施我区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标本兼治、提质增效,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推动常州万亿之城再出发、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武进力量。

二、2024—2026年“八大行动”

(一)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因地制宜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执行有关高新区、经发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准入。鼓励优先布局本质安全水平高、上下游产品互供的产业和项目。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推动项目“优生优育”。开展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摸清安全管理现状,制定实施“一企一策”整治方案,持续推进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完成重点粉尘涉爆企业“一企一策”安全生产深度治理。实施老旧工业园区、“厂中厂”整治,加快淘汰危污乱散低企业,通过盘活腾退、建设高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改造,引入高质量项目,实现老旧工业园区迭代升级。(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武进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以下均需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不再列出)

(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以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施行和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应用为契机,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总结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有效做法,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提高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渠道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建立清单管理、动态更新、照单销号的闭环整改机制。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三)安全科技支撑行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实施“智改数转网联”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熔炼炉,鼓励企业采用液压铸造系统等先进设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员推行“安全码”管理。在建工地推广使用无人施工升降机。推进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接入化工(危化品)企业双重预防、设备设施等数据,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建设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实现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一图览”、城市生命线安全“一网管”,加快建成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市县一体化城市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化工本质安全研究院、城市安全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开展燃气报警器、“一键开锁”、道路运输救援等重点课题攻关。通过三年时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智能化监控能力显著增强,高危行业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明显提升。(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四)安全工程治理行动。强化安全工程技术措施防范,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根据我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城镇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按计划完成市政管道、庭院管道及立管的改造任务,确保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风险可控;全面清理流通领域不合格及假冒伪劣“灶管阀”产品,实现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合格燃气连接管、可调节出口压力减压阀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公路医生进乡村”专项行动、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根据省、市部署,每年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装置。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基本清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保障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深化老旧市场等老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发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通过三年时间,老旧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提档升级,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武进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五)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2025年底前完成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强化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应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推动形成覆盖各类小场所主体责任落实的管理体系。落实《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要求》地方标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推动“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管理,开展“两员”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类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创建,2025年底前,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全区17家养老机构、29家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达标全覆盖。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包括“九小场所”在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履职尽责、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六)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一轮全覆盖教育培训,深化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通过三年时间,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推动企业员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七)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组织区镇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学习培训,深化拓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有序统筹整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力量。开展精准执法,推行逢查必考,强化联合执法,减少多头重复执法。严格规范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进行约谈通报。通过三年时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执法检查机制全面形成,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更加成熟有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武进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八)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区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交通”“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等工作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示范社区等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三年时间,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氛围更加浓厚。(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三、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围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紧盯最突出的问题和最紧迫的工作,聚焦3个方面、36项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质增效(4项)

1.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

(1)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推动由工业企业报告安全风险向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拓展,摸清各领域企业(单位)风险底数,建立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运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摸清餐饮、商超、旅馆等12类小场所风险底数,逐一明确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场所自查、基层人员巡查、行业和属地检查,构建小场所消防、燃气等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教育局、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

(2)对重点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专业化深度执法检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反复的问题进行经常性提醒检查,对一般企业按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固化到执法系统作为必查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立案率100%。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解决执法重点不突出、执法合力不够、重复执法等问题。开展粉尘涉爆、厂中厂、小切口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武进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3.提升隐患发现整改效能

(3)建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应查未查、查而不改、只查不罚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在厂区醒目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调动“内部吹哨人”发现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4.强化风险隐患信息化管控

(4)以地理位置信息系统为基础,依托无人机、视频监控、应急大喇叭等技术手段和数字孪生先进技术,打造全方位覆盖、可视化管理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聚焦涉爆粉尘、“厂中厂”、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金属冶炼、人员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领域,在企业信息、日常监管、隐患排查、监督执法等方面实现数字化管理。全面整合行政执法、专家管理、教育培训等模块,实现企业风险“一目了然”,监管信息“一网统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管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质增效(25项)

1.危险化学品

(5)制定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治理方案,“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推动现有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全部更新改造到位,建立新增滚动排查长效机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回头看”。(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冶金等工贸

(6)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厂中厂”安全治理的部署要求,开展“厂中厂”企业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压实出租方、承租方责任,严格落实“五个一”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录入租赁双方基本信息和统一协调、管理情况,做到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环境整洁明朗、作业分区清晰、现场设置规范、内部分隔合规、疏散通道畅通、风险辨识清晰、防范措施到位、安全活动经常、管理台账齐全、系统录入及时;抓好“厂中厂”租赁双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厂中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厂中厂”星级评定,以评促管;排查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推广重点区域烟感报警、一键警报广播装置等设施。(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7)组织开展五类企业“回头看”,组织市级以上专家组对五类企业开展全覆盖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清零。建立定期调查摸底机制,抓实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重点监管企业底数排摸,列出清单,定期汇总。规范重点监管企业状态变更,严格落实现场核查机制,确保变更情况准确无误。(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8)推动1家钢铁企业、2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改进优化铝镁金属粉尘湿式除尘工艺,强化防爆设施建设,清除设置在多层厂房内的高风险涉粉工位和设备,推进除尘设备单机化、小型化,大力压减单班作业涉粉人数,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完成铝镁金属粉尘企业“一企一策”安全治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3.交通运输

(9)深化“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码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合力督促装货、收货企业查验安全码,全面推行安全码,切实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安全监管;加大集中夜查力度,严查剧毒等重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凌晨2至5时上路通行行为。(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工信局、武进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10)做好市级“公路医生进乡村”专项行动5条道路整治工作,完成6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建设。(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按职责分工)

4. 道路交通

(11)提升道路交通执法效能,强化重点交通违法严管严查,开展重点隐患车辆精准查缉。深化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持续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排查,深入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道路运输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12)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文化环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扎实推进“两站两员”宣传劝导工作。推进道路交通协同共治,强化重点车辆安全综合监管,扎实做好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机制,持续深化较大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5.城镇燃气

(13)突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动态清零不合格燃气连接软管、可调节出口压力减压阀,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线索进行溯源查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14)更新改造2公里燃气市政管道;完成全区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全覆盖,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清退出市场。(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6.建筑施工

(15)依据国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在建工地无人施工升降机相关检测检验标准和使用规程等标准,积极推广使用无人施工升降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设置生命绳等行为。(区住建局负责)

(16)深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聚焦施工人员临时宿舍等重点场所,整治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栅栏、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区住建局负责)

7.既有建筑(自建房)

(17)分类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任务;督促经营性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依法依规实施改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完成8栋隐患既有建筑整治。(区住建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18)加强对经营性用途住房各类许可管理,推动利用住房从事经营的产权人(使用人)在使用房屋或营业前,需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将房屋安全鉴定列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的重点提醒事项。(区住建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8.消防

(19)制定老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开展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0)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火源管控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广安装“厂中厂”一键警报广播装置,实现重点单位全覆盖。(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1)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装置,有条件的鼓励增设简易消防设施。(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武进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2)紧盯高层建筑,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火源管控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堵生命通道、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武进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9.特种设备

(23)完成不少于80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推动建立老旧住宅电梯评估及整治工作机制;推广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4)加强锅炉制造监督检验,严厉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5)持续开展3吨以下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深度治理起重机械“大吨小标”,严厉打击企业在起重机械违法使用的行为,率先在全区形成3吨以下起重机械整治的经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0.医疗卫生机构

(26)推动各地建立民营医院、医养结合机构名录,逐一明确监管部门;全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全部达标;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微型消防站设备和应急队伍,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区卫健局负责)

11.旅游

(27)开展旅游民宿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消防水源、室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问题隐患。(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住建局、区文体广旅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12.教育

(28)开展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提升行动,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用车100%符合要求,无校车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校内车辆事故零发生。(区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按职责分工)

13.森林防火

(29)完善林火视频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早期预警能力;推进“以水灭火”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灭火效能;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面应急避险知识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负责)

以上13 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25项重点整治事项的基础上,结合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教育、民爆和船舶修造、通信、宗教活动场所、民政服务机构、森林防火、危废固废、铁路、邮政寄递、水利、农机、加油站和商业场所、文化娱乐和文物、国有企业、广电、体育、粮食和物资储备等行业领域要细化重点整治内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和场所单位,由区级人民政府逐一明确牵头部门,抓好专项整治。

(三)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增效(7 项)

1.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0)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提取和管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治理措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每周下车间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上报下车间的图片或视频资料。完善并落实区属企业安全生产与工资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区国资办、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31)推动危险化学品、钢铁等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铝加工(深井铸造)、中小型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两客一危”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述三评”制度;各地、各行业领域选树一批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32)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开工第一课”,完成各行业领域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全覆盖,完成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组织所有餐饮场所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一轮线下培训;完成首轮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33)全覆盖组织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条件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清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3.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34)举办区镇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组织区级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中培训,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安全生产培训;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人员培训,依法推进消防委托执法,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作用,实现一支队伍管安全和消防;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技能竞赛,推动派驻中队规范化建设。(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

4.强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35)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厂中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定期开展火灾事故疏散逃生演练,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组织1次逐楼层逐病区实景化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全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避灾路线等逃生自救能力。(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5.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升

(36)推动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编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倡导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安全宣讲,提高安全宣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安全文化及应急自救互救综合演出,新增安全宣传“五进”试点(示范)单位,力争实现各地区安全宣传“五进”类型全覆盖,大力推广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动形成武进特色的安全“五进”品牌;继续推动武进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对标省示范体验馆标准,在硬件建设、运营维护、宣传教育上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新建公共安全体验馆,鼓励从业人员3000人以上的企业建设安全体验馆,加强体验馆运维服务,提升宣传教育质效,为全省宣传实践阵地建设提供“常州样板”。(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制定区、镇两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区安委办备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研究,专题动员部署。区安委会要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对本行业领域的治本攻坚工作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专人负责分管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情况的梳理汇总、信息报送等,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区安委办将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通报督导等机制,加大督促推动力度。

(二)细化责任分工。区安委会统筹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逐年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加强调度和督促落实。各地要制定并实施辖区方案和工作清单;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子方案和工作清单。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将治本攻坚行动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内容,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资金支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 等治本之策,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探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问题警示曝光,营造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聚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采取“四不两直”、集中督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区安委会把治本攻坚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拉开考核梯次,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的实施责任倒查,同时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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