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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24-000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民生公益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24〕25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24-06-25 发布日期: 2024-07-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深入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开展,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4年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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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雪政发〔2024〕25号
 

各办、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开展,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4年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雪堰镇生活垃圾分类

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和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重要回信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系统推进、简便易行”的原则,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突出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运行管理,加强对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动居民小区、单位和行政村实现“四分类”设施全覆盖。全力开展“微更新”项目(垃圾分类小区提质增效行动),按照“宜房则房”的要求,完成2个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改造提升工作。有序提升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新增垃圾分类提标改造行政村1个。突出抓好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提升厨余垃圾分出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体系

1.强化协调机制。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工作会商协调机制,会同相关办公室,研究解决垃圾分类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季度点评会、年度总结会,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计划推进好年度工作任务。(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专职人员。镇、村(社区)落实垃圾分类专职人员,配强垃圾分类一线管理力量,按照集约化、高效化、专业化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并强化层级协同,围绕分类进度、分类质量,通力协作,整体推进,切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垃圾治理综合整治

1.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坚持“垃圾分类倒逼环境整治,环境整治促进垃圾分类”,抓好住宅小区、行政村、集镇区、主次道路和农贸市场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环境长效管理以及示范道路(小区、市场)和“美丽乡村”创建有机结合。行政村、自然村庄环境整治,突出村民居住区域周边、房前屋后、建筑立面、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等方面整治,强化属地行政村对村边、林边、路边、河边的偷倒生活垃圾的整治清理,做到建筑立面粉饰、道路硬化、绿化种植、日常保洁五个到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工业垃圾混入专项整治。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常城管〔2022〕53号)要求,继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固废领域的源头治理,杜绝工业固废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防范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好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工作,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对于短期内不能消除的临时堆放点,要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过渡期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分类投放设施升级

1.“四分类”设施全覆盖。6月底前,住宅小区均要按“四分类”要求设置投放点、投放设施和宣传标识,同一小区投放设施(如垃圾桶大小、颜色、标识)要相对统一。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垃圾“四分类”全覆盖。其他企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有效推动,农村地区要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加快配齐统一的投放设施。(镇综合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投放点改造提升“微更新”行动。新建小区要按规划要求同步配套建设集中投放收集点(分类房(屋)等)。开展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推动垃圾分类小区对照标准“宜房则房”的建设改造,全面改善垃圾分类投放环境,积极推动分类房(屋)建设,按标准推进小区集中投放点升级改造,年内完成永丰苑、板桥嘉苑2个住宅小区提质增效分类房(屋)建设,每个小区设置2个集中投放点,小区的集中投放点以分类房(屋)为主。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改造提升村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和宣传标识,并做好日常分类投放和管理,新增1个垃圾分类提标改造行政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镇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日常管理工作

1.抓好分类点位的规范运行。今年起,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把工作重心从抓好分类设施建设,向规范化运行管理转变,对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压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监督考评和执法保障,严格落实分类收运,杜绝混投、混收、混运,切实巩固垃圾分类成果。(各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分类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已建成的农村易腐烂垃圾设施的运行管理,认真做好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宣传栏、分类收运车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分类设施规范运行。(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抓好分类垃圾收运专项处置。持续做好有害垃圾的专项收集、暂存、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台账记录和报备管理计划;发挥市场机制主导作用,规范可回收物市场秩序,鼓励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促进全镇垃圾分类成效。(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与指导

1.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公益广告中垃圾分类占比不低于10%,扩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面;按照“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的宣传目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垃圾分类宣传的各种方式,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覆盖面,针对学校、医院、银行、机关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公共场所、小区、村庄等不同区域的不同群体,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宣传方案,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着力培育典型,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镇各办公室、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深入推行“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充分依托共青团、妇联、社会志愿者,广泛开展以知识宣讲、现场观摩、知识竞赛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重点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分类知识普及教育,通过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有关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选择1所学校开展1次垃圾分类教学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生社团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学生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培育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从而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分类指导和培训力度。结合贯彻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建立垃圾分类分级培训机制,镇负责村(社区)、物业公司指导员培训,重点突出分类知识、入户对接以及业务操作等内容,每季度入户宣传数不低于居民总户数25%;村(社区)负责村民小组、垃圾分拣、分类收运等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各级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做到应知应会。(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发全民参与热情

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立扩大以党员、团员及群众等为主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全域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有效落实垃圾分类党建引领机制和镇、村(社区)联动机制,举行垃圾分类联动会议、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研究1次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引导各村(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镇定期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并形成长效机制。(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激励约束体系

构建完善垃圾分类激励约束体系,以“无废学校”“无废景区”“无废酒店”“无废医院”“无废机关”“绿色学校”“最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为切入点,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原则,敦促全镇学校、医疗机构、宾馆饭店等在内的公共机构担负起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创建引领示范作用。各村(社区)要围绕垃圾分类工作需要,严格考核评选,实行定期通报、激励公示等制度,增强居民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进年度评先评优活动,激励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办公室、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垃圾分类与治理责任管理体系,明确具体工作标准要求和完成时序。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各村(社区)要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制度,强化沟通交流,根据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和进度数据。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督查指导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建立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台账。

(三)落实资金保障

镇村两级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的设施配置、体系建设和分类宣传培训等。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各级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四)强化考核监督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等方面纳入农村人居环境考评工作体系,督促目标任务的推进;同时将围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和分类效果对已完成的提标改造行政村开展长效考核。结合省、市、区考核结果,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五)贯彻法律实施

认真落实《常州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引导工作,适时对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单位、村庄开展联合整治执法,严肃查处分类过程中的乱投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持惩罚激励并举,积极引导、督促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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