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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堰镇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和职责分工(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24-0000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24〕9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24-03-21 发布日期: 2024-04-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现将《雪堰镇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和职责分工(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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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堰镇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和职责分工(试行)》的通知
雪政发〔2024〕9号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堰镇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和职责分工(试行)》的通知

 

各办局、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雪堰镇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和职责分工(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雪堰镇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专业委员会

及其组成人员方案和职责分工(试行)

 

各办局、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责、主动担当履责。根据实际,雪堰镇调整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原则和方法

专业委员会在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根据镇政府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成。

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委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委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二)统筹协调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跨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各成员单位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本部门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及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和制度创新,坚决防范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承接镇党委、政府和镇应消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三、专业委员会名称与人员组成

根据我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总体形势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特点,成立特种设备、工矿商贸和危险化学品、服务业、水利、农业和森林防火、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综合交通运输、文体和旅游、道路交通、群租房出租房和沿街商铺、教育和卫生等11个专业委员会。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孙  俊  副镇长

主    任:王作雪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副 主 任: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成    员:施小斌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朱云霞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汤建峰  镇建设局副局长

蒋晓明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金  平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许  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孙树风  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王振华  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队长

徐  洁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胡铭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队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赵文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指导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工作要求;每年召开一次专委会全体会议,适时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督办重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件。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委会特种设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汇总,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分工:

1.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实施安全监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负责部署特种设备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2.镇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全镇大型商超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主办的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3.镇建设局工作职责:督促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过程监督;加强建设开发单位管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房屋建筑内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施工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梯安全管理。

4.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作职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5.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职责:及时响应以抢救群众生命为主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依法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6.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查处叉车、观光车等在道路上行驶、液化石油气瓶倒灌、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特种设备的刑事犯罪案件;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7.雪堰交通运输中队工作职责:督促全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港口码头等场所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危化品承压设备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

8.镇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做好对中小学生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配合做好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做好卫生医疗机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全镇医疗卫生机构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做好重点时段、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对全镇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负责旅游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工矿商贸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孙  俊  副镇长

主    任:彭  锦  镇综合保障中心主任、镇经济发展局局长

副 主 任:施小斌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杨丽燕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袁  湘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朱云霞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蒋晓明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金  平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许  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孙树风  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陈伟强  雪堰供电所所长

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壮  良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四级岗

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局,壮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基础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常态化监管;推进工业企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攻坚工作。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委会工贸和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工贸和危化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分工:

1.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法》的使用、实施,监管工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贸企业规范;负责部署落实涉爆粉尘、“厂中厂”管理专项治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对危及工贸企业建筑安全的违建、乱堆放等现象进行移除。

2.镇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淘汰不符合产业导向、本质安全水平较差、冶炼、涉爆、危化品大量使用等情况的工贸企业;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工贸企业安全技改费用的投入、安全项目的立项申报,协调、督促工贸企业环保设备的安全评估和检维修,协调环保要求和安全要求相冲突时的现状研判和决策。

3.镇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负责工贸企业的审核准入中安全生产条件辨识;对“厂中厂”承租方进驻时,落实“先审后租”,联系相关部门及时核对新开户企业注册信息。工贸企业发生变更经营注册地时,告知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及产业导向。

4.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工贸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现场维护和应急处置指挥调度,负责参与工贸企业工伤事故现场维护和人民调解。对工贸企业消防安全日常检查,监管易制毒易制爆在工贸企业中的储存、使用和源头追溯。参与牵头部门开展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查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民房等人员密集区域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5.镇消防救援中队工作职责:及时响应以抢救群众生命为主的工贸和危化品领域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受灾现场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

6.雪堰供电所工作职责:负责本镇工贸企业用电进户前线路、电力设备运行安全,指导企业用电安全,监督工贸企业增容等电力施工安全。电力排查中发现电路周围危化品存储时,及时联系,协助相关部门解决。

7.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负责工贸领域特种设备负责人和操作员安全技能培训,工贸特种车辆、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监管执法。

(三)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孙  俊  副镇长

主    任:沈  超  镇党委委员

副 主 任:彭  锦  镇综合保障中心主任、镇经济发展局局长

朱云霞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成    员:杨丽燕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杭  程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施小斌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袁  湘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汤建峰  镇建设局副局长

孙树风  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潘文斌  雪堰供电所副所长

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黄  超  镇经济发展局招商引资四级岗

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局,黄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督促餐饮燃气企业、加油站、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商贸服务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履行专委会办公室职责。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委会商贸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分工:

1.镇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应严格规范审核商贸服务企业证照,确保合法经营。

2.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协助协调安全生产工作;规范超市、餐饮企业等商贸服务业户外广告牌、餐厨垃圾等,维护市场秩序,配合协助检查等。

3.镇经济发展局环保岗工作职责:对环保设施、废水处理、油烟净化等安全监管。

4.镇建设局工作职责:负责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燃气安全指导、监督等,指导领域内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5.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职责:负责协助消防领域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等。

6.镇供电所工作职责:负责本镇服务业企业用电进户前线路、电力设备运行安全,指导企业用电安全。

7.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负责领域内证照、特种设备、食品等安全监管。

(四)水利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徐  卓  副镇长

主    任:岳  赟  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主任

副 主 任:吴云涛  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副主任

成    员:施卫东  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汤建峰  镇建设局副局长

胡铭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队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杨丽燕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施小斌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袁  湘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朱云霞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蒋晓明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金  平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许  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庄小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综合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吴云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组织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配合应急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类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组织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参与水利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河道、湖泊、水库、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已接管片区内部污水设施维护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全镇市政公用生活污水泵站、管网运行维护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行业内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委会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水利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分工:

1.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配合应急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河道、湖泊、水库、泵站、水闸等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已接管片区内部污水设施维护安全监督管理。

2.镇农村工作局工作职责:负责强化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监管,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和非法捕捞专项执法。

3.镇建设局工作职责:负责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下管线开挖,加强监督检查。

4.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负责水上港航执法工作。

5.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负责督查、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处置涉水违法事件。

6.镇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协助水利工程、项目立项,经费投入,负责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7.镇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负责企业排水监管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8.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动态巡查。

(五)农业和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徐  卓  副镇长

主    任:施卫东  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副 主 任:许振新  镇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四级岗

成    员:施小斌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汤建峰  镇建设局副局长

胡铭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队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赵  敏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蒋晓明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金  平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许  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孙树风  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岳  赟  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主任

虞昕玮  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副队长

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庄小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综合科科长

蒋  丽  镇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五级岗C档

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工作局,蒋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全镇农业行业和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农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核等源头管控,组织开展农机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点安全检查。健全完善渔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行渔港“港长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渔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假劣药行为。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种植业安全保障机制,推进种植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监管,指导督促管护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督促属地履行管理责任。开展森林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对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问题会商,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汇总,负责专委会日常事务。

成员单位分工:

1.镇农村工作局工作职责:负责镇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防火预案、扑火作战预案,做好农业安全和森林防火抢险救灾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农机、渔业、农资、农产品质量、种植业、生态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和安全监管。

2.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配合打击“两违一非”和“非法捕捞”专项整治。

3.镇建设局工作职责:负责农业设施用房建设监管。

4.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配合做好“非法捕捞”整治,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5.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及造成森林火灾的案件。

6.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职责:负责熟悉全镇重点林区、道路进出情况,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出动,及时扑救。

7.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工作职责:负责“防汛清障”,配合“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8.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负责上路运输用拖拉机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农机道路安全风险。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时负责人员疏散,维持交通秩序。

9.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负责对农资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假劣药行为。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工作职责:配合设施农用地的审批,配合森林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治理。

(六)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与地下管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孙  俊  副镇长

主    任:韩东凯  镇建设局局长

副 主 任:汤建峰  镇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杭  程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施小斌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云霞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蒋晓明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金  平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许  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陈伟强  雪堰供电所所长

虞昕玮  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副队长

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庄小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综合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局,汤建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建筑行业(包括小型零星工程)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建筑行业生产安全应急演练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下管线开挖,加强监督检查。负责全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负责全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液化气站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燃气安全指导和监督,督促燃气经营者按照安全检查标准落实安全要求,指导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建设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专委会办公室职责: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委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研判领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结合雪堰镇安全防范实际,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分工:

1.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负责地下管网开挖审批,领域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2.镇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配合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

3.派出所工作职责:配合安全监督执法、矛盾协调。

4.雪堰供电所工作职责:指导领域内用电安全。

5.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负责地下管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协调。

6.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负责领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工作职责:负责核查建筑工地是否超红线施工。

(七)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王  薇  副镇长

主    任:胡铭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队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韩东凯  镇建设局局长

副 主 任:庄  飞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副队长

成    员:杭  程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蒋晓明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金  平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许  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孙树风  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岳  赟  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主任

虞昕玮  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副队长

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庄飞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加强雪堰镇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指导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综合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专委会全体会议,适时召开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专题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办综合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整改;督办综合交通运输违法案件。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雪堰镇综合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分工:

1.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负责区级管养公路、航道的巡查以及涉路施工监管;负责铁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履行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2.镇建设局工作职责: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3.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营运公司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制度,落实和加强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负责指导雪堰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4.派出所工作职责:打击交通运输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等行为,打击破坏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

5.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工作职责:负责依法检查航道堤防安全,指导辖区内影响堤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工作,指导全镇涉路涉航水利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监管。

6.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特点,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会同交通部门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7.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职责:负责指导雪堰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8.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负责雪堰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活动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八)文体和旅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王  薇  副镇长

主    任:徐  洁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副 主 任:王  丹  镇行政审批局文体旅游四级岗

成    员:汤建峰  镇建设局副局长

胡铭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队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蒋晓明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金  平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许  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孙树风 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虞昕玮  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副队长

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镇行政审批局,徐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加强文体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委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委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统筹协调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跨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各成员单位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本部门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决防范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委会文体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分工:

1.镇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负责对文化、文物、体育、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拟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行业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参与协调重大旅游节庆、重大会展活动的安全管理;履行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2.镇建设局工作职责:负责开展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安全鉴定及危房分类整治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过程安全生产的监管。

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负责依法实施旅游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4.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督查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5.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做好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参与协调重大旅游节庆、重大会展活动的道路安全保障。

7.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九)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王  薇  副镇长

主    任:王振华  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队长

副 主 任:虞昕玮  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副队长

成    员:胡铭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队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徐  洁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蒋晓明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金  平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许  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任)

孙树风  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岳  赟  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主任

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虞昕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依法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梳理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向政府报告发现的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路口、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加大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加大对电动车违法、非标三四轮车违法的查处力度。会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农业工作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施救水平。承担镇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将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农路岗、太湖湾管委会、各村委等单位进行整改。负责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一老一少”、电动二、三、四轮车驾驶员的宣传,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交通安全宣传。

成员单位分工:

1.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承担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重点加强对酒驾醉驾、两客一危一重、国省道、工程车、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分析事故的成因、特点、规律,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建议;会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农业工作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并运行数据信息共享、联动共治机制;协同消防、派出所、医疗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施救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全镇人民文明出行、平安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对重点运输企业、校车服务企业进行监管。

2.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会同雪堰交警中队加强对超限、超载、两客一危一重的治理,联合踏勘亡人事故点位隐患并提出指导性建议;会同雪堰交警中队对辖区省道、县道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派出所工作职责:对道路上发生的治安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配合雪堰交警中队对一些重大敏感交通事故进行现场管控,帮助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4.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职责:负责配合雪堰交警中队救援交通事故中被困人员,负责车辆自燃、着火等灭火工作、负责协助交通事故中危化品泄漏、爆炸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

5.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负责监督叉车等特种车辆,禁止其上道路行驶;负责对违规生产、销售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行为的查处。

6.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雪堰分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对防汛通道的管理,禁止其他车辆和非必要人员占用防汛通道和在防汛通道内通行,在防汛通道临水段和高路基段加装防护栏,防止车辆坠落。

(十)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薇  副镇长

主    任:宋  佳  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局长

副 主 任:王敏丰  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

          杭  程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顾  涛  雪堰派出所所长

费  春  镇党委委员(兼)、潘家派出所所长

沈晓东  漕桥派出所所长

杨丽燕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施小斌  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袁  湘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朱云霞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汤建峰  镇建设局副局长

施卫东  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孙树风  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陈伟强  雪堰供电所所长

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庄小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综合科科长

王  乐  镇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四级岗

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杭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加强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指导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租赁住房、沿街商铺安全管理整治规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专委会全体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办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整改。

专委会办公室职责: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委会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安全管理等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安全管理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专委会租赁住房安全和沿街商铺管理情况汇总,分析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安全管理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分工:

1.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租赁住房居住登记、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租赁当事人和相关单位做好治安防范措施、落实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租赁住房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租赁住房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排查发现租赁住房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平台并督促各村(社区)整改。

2.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负责对租赁住房中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处置。对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实施“零容忍”,联合属地按照程序依法及时处置。协助协调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商铺户外广告设置、餐厨垃圾收运等,维护市场秩序,配合协助检查等。

3.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工作职责:指导各村(社区)网格员开展租赁住房巡查走访和及时签收、整改派出所推送的隐患。指导相关部门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对涉及租赁住房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涉及租赁住房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将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评范围。

4.镇建设局工作职责:配合住房租赁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做好租赁住房使用安全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租赁住房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租赁住房、沿街商铺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确保用气安全。对村(居)民自建住宅出租用于居住的,指导出租人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5.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职责:负责对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村(社区)和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6.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负责按照《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对租赁住房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负责领域内沿街商铺的证照、特种设备、食品等安全监管。

7.镇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负责租赁住房市场主体的内资登记工作。应严格规范审核沿街商铺证照,确保合法经营。

8.镇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沿街商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对属地沿街商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及隐患整改。负责对餐饮商铺的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等进行安全监管。

9.镇农村工作局工作职责:负责按照《土地管理法》明确的部门职能,对租赁住房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工作职责:负责对租赁住房(非农村住宅类)涉及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认定。

11.镇供电所工作职责:负责领域内租赁住房和沿街商铺供电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对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提供相关数据、技术支持,加大对日常安全用电宣传等工作。

12.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岗位工作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租赁住房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教育和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张  怡  副镇长

主    任:徐  洁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成    员:汤建峰  镇建设局副局长

胡铭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队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蒋晓明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

金  平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

许  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

孙树风 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

虞昕玮  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副队长

赵文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殷  滔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中心幼儿园园长

张燕青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幼儿园园长

钱晓洁  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幼儿园园长

龚琴雅  常州市武进区南宅幼儿园副园长

顾海峰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中心小学校长

胥志东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小学校长

秦志刚  常州市武进区南宅实验学校校长

杨建东  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小学校长

陈  林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初级中学校长

朱小波  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校长

丁国荣  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初级中学校长

王曾明  武进区雪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管  循  武进区漕桥卫生院院长

许红霞  镇经济发展局食品安全四级岗

办公室设在镇行政审批局,徐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专委会主要职责:负责加强教育和卫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委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委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统筹协调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跨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各成员单位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与本部门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决防范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教育和卫生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分工:

1.镇行政审批局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教育和卫生系统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负责教育和卫生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查教育和卫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履行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2.镇建设局工作职责:负责对教育和卫生系统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负责开展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安全鉴定及危房分类整治工作。

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对学校提供的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车辆、司机信息进行核查。

4.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教育和卫生系统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5.雪堰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职责:负责依法对教育和卫生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做好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交通警察大队雪堰中队工作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负责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严格校车日常监管。

7.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工作职责:负责对教育和卫生行业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同时对食品、药品加强监督检查,保障食品、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8.镇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压实责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9.镇学校工作职责:负责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提升教育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10.镇卫生院工作职责:负责健全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严格安全风险防控;配合部门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若干名干部和本行业的专家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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