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博怀:
本局于2024年06月25日依法对你的投诉进行受理,并通过你留存的地址邮政挂号信(XA34326858832)向你送达投诉受理决定书(武市监礼受[2024]062501号)无法送达,通过你留存的联系电话联系你,你也未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投诉受理决定书》(武市监礼受[2024]062501号),内容是:“郑博怀:我局于2024年6月22日收到你关于常州可顺食品厂的投诉,经审查,我局决定受理。特此告知。”。
联系人:吴先生、郑先生;联系电话:0519-81001315;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青洋南路82号,礼嘉市场监管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