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高新北区)爱卫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落实城镇长效管理措施,降低“四害”密度,切实做好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疾病防控工作,根据《常州市2023-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省、市关于登革热防控要求,区爱卫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秋季蚊蝇消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范围
1.全区镇、街道内村(居)民住宅区及辖区内各单位内外环境,公共绿地、河岸、窨井、公共厕所、垃圾分类亭、垃圾中转站和下水道周围等。
2.各类宾馆、饭店、餐饮、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商场超市、机关、学校、高铁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场所。
二、时间安排
4月30日至10月31日。
三、消杀药品、配比方法
蚊蝇消杀用药为“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配比方法:用水按100倍稀释,按30-40克制剂/平方米浓度成分,滞留喷洒。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自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消杀药品。
四、防制措施
(一)孳生地治理。以卫生城镇巩固为抓手,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维护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清除积存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翻盆倒灌,清除小型积水,消除蚊媒孳生环境。要对各类水体,特别是建筑工地、公园绿地、花木市场、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厂(店)的废旧轮胎、小型积水及居民房前屋后的盆罐等积水进行清理(翻盆倒罐);农村要重点加强对死水塘、沟渠等蚊虫孳生地场所的清理。
(二)物理防制。不断完善重点单位和居民住宅的防蚊蝇设施,如纱窗、纱门、风帘等,室内尽可能采用物理灭蚊蝇方法,如:灭(诱)蚊蝇器(灯)、诱蝇笼、粘蝇条、蝇拍等。
(三)化学防制。为了保证蚊蝇消杀效果,室外场所主要使用化学杀虫剂进行外环境消杀,注意消杀药物的使用方法,要求现配现用,不可久置。不允许再添加高毒性化学杀虫剂。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抗药性的产生,同时避免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高新北区)、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蚊蝇消杀工作,把除害消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国家卫生城镇巩固提升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各行业扎实有效地开展蚊蝇消杀活动,加大媒介伊蚊监测力度,把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切实降低登革热等传染病传播风险。
(二)各镇(街道、高新北区)爱卫办、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照标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1.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爱卫办要认真组织协调区域内的消杀工作,安排好消杀蚊蝇药品和器械、技术培训以及检查督促工作,做好消杀员职业防护工作。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蚊蝇消杀工作要进行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科学合理的蚊蝇消杀方法,有效控制蚊蝇密度。同时,要严格督查消杀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杜绝乱添加现象和浪费现象,保证科学、合理、有效、安全用药。
2.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宣传普及灭蚊蝇防病知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短视频、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灭蚊防病知识和预防传染病“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预防和应对登革热疫情的常识和措施,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市场、学校、医院、宾馆、旅店等单位(场所)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城管局要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亭、公共厕所、果壳箱等卫生设施的卫生管理和药物消杀工作,及时清除四害孳生场所。
4.住建局要加强对建筑、拆迁工地的管理,设置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和临时水冲厕所,及时清除暴露垃圾,填平污水沟塘。要重点加强对工地食堂和工人住宿区的管理,完善防蚊蝇设施,组织开展消杀工作,确保工地环境卫生和蚊蝇密度达到标准要求。对行道树和公共绿地的虫害防治与日常管养,使虫害防治与蚊蝇消杀工作起到互补作用。
5.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农贸市场要落实各项卫生保洁制度,各类废弃物要做到密闭收集和日产日清,及时清除小型积水,消除蚊蝇孳生环境。同时,按标准增设灭蝇灯,完善防蚊蝇设施建设。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市场整体环境卫生以及蚊蝇密度均能达到标准要求。
6.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食品餐饮行业、单位食堂、公共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行业除害消杀水平。
7.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蚊媒监测和消杀。要发挥专业机构作用,有针对性指导做好媒介伊蚊监测和评估工作。按照《江苏省城市四害密度监测技术方案》的要求,根据蚊媒密度水平和卫生防病需求,确定蚊媒重点防制地区、场所,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依托专业公司做好蚊媒防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业务和应急能力。要着力做好重点区域成蚊的预防性灭杀,最大限度降低蚊虫密度。
8.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由各镇(街道、高新北区)爱卫办根据全区统一要求,增设灭蝇笼,并督查物业管理开展小区范围内的蚊蝇消杀等相关工作。
区爱卫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高新北区)、区有关部门的蚊蝇消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环卫设施、菜市场、建筑工地、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的防蚊蝇设施、蚊蝇密度,对蚊蝇设施缺失、蚊蝇密度较高的单位和场所进行通报。
常州市武进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