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18号;邮编:213159;联系电话:0519-678986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8条。(1)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和纸质文件移交率均为100%;(2)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动态类信息57条;(3)进行政策解读2次;(4)主要领导参加“在线访谈”1次;(5)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舆情17次;(6)在微信公众号(武进城管)推送信息98期。
(二)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条,均依法按时答复,并全部同步录入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完善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化机制。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送交、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业务科室的会商和保密意见审核,确保主动公开的程序规范;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完善登记台账,严格法制审核和领导把关,确保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全过程有迹可循。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积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类动态政务信息,利用“武进城管”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文件等各类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内容审核关,杜绝不良信息上网,严把整改关,积极整改死链错链、错别字等;严把考核关,定期通报网站信息录用维护情况,提高各地各单位报送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在认真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在线访谈、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但总体来说信息公开数量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动态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及时向公众传播相关工作信息;三是继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