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1000套制冷配件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东陈村
3:建设单位:常州市霜花制冷设备厂
4:项目概况:企业由于发展需要,现拟投资700万元进行扩产,利用自有厂房
5800.35平方米,购置发泡机、剪板机、冷库模具、面板成型机、废气处理设备
等设备及设施共34台(套),扩建聚氨酯板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000套制冷配件的生产规模。项目于2023年4月18日取得常州市武进区行政
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行审备[2023]151号;项目
代码:2304-320412-89-03-453097)。预计2024年6月建成投产。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放武南河。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3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有机废气和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和表9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保护膜、焊渣、除尘器收尘、海绵、废密封条、泡沫边角料、沾染原料废劳保用品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金属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尘、废海绵、废密封条、泡沫边角料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沾染原料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专业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500万件汽车塑料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龙域路27号;
3、建设单位:江苏乾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江苏乾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模具设计、研发、制造、技术咨询;机械零部件加工;刀具、量具、钢材销售;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江苏乾喜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坐落在常州市武进高新区龙域路27号。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从事于销售,现根据市场行情,研究决定开展本项目。拟投资300万元,租用常州邦飞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武进高新区龙域路27号的厂房804平方米,对厂房装修改造,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搅拌机、空压机等设备28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件汽车塑料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公司于2023年09月25日取得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新区委备〔2023〕168号)。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区域污水管网后进入武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风量8000m3/h)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DA001排气筒(15m)排放。
5.3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其中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固废污染防对外环境影响使可接受的。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涤纶纤维丝项目
2、建设地点:湖塘镇
3、建设单位:常州科帆纺织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加热废气、假捻废气、定型废气及上油废气经收集后排至水喷淋+除雾器+二级静电油烟净化+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危废库废气及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予以缓解。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有关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废丝,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外售利用;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喷淋废液、废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临时收集点,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所定期清运。
1、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