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常财农〔2024〕84号)文件精神,下达武进区省级财政资金12.5万元,用于2024年武进区行政辖区内(不含经开区)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更新工作。
二、实施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市级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农计〔2024〕69号)要求,结合武进区实际,武进区2024年省级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更新项目计划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2.3万元,用于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完善、改造提升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计划安排省级财政资金0.2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开展的专项审计支出。若全区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总金额超过补助计划金额,则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实际补助金额按其申请金额占全区申请总金额的比例计算。
1、补助计划金额:省级财政资金12.3万元。
2、补助对象:经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备案的畜禽规模养殖场。
3、补助条件:支持刮粪板、传送带等机械清粪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支持堆粪场、贮存池的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腐熟发酵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臭气控制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支持运粪车的购置、更新,粪污输送管网的建设及动力泵等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4、补助标准: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建设内容总投入的30%。
5、补助方式: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内容完成后提出财政补助申请,经项目评审审定财政补助金额后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财政补助资金。
6、时间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申请补助的建设内容应在2023年3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建设完成,2024年度以前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请。补助申请材料应于2024年12月9日前按要求上报,逾期不申请的作自动放弃。
三、实施程序
(一)养殖场申请。符合补助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内容完成后向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更新补助(先建后补)申请书;
2、购置协议或施工合同;
3、相关票据或资金往来凭据证明;
4、畜禽养殖代码凭证;
5、畜禽规模养殖场承诺书。
(二)专项审计。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申请补助的建设内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组织评审。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提出补助申请的畜禽规模养殖建设内容情况进行全面评审,审定财政补助金额。
(四)公开公示。评审结束后,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将符合补助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名单和财政补助金额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相关畜禽规模养殖场。
四、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12.5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12.5 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0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计
省级财政
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其他资金
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更新补助
12.3
专项审计支出
0.2
五、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3个月,时间自2024年12月起至2025年2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12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2月)。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绩效目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推动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提升数量
2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5%
七、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
武进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 建
武进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 森
(二)管理责任人
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蒋小刚
武进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科科长 王建清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更新补助(先建后补)申请书
畜禽规模养殖场名称:
养殖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畜禽养殖代码:
设计存栏:
一、建设地点
(明确项目建设实施地点GPS四至定位图,工程建设区位图,平面图等。)
二、建设内容与投资明细
建设内容
完成数量
投资额
(万元)
申请补助
合 计
三、建设期限
本项目于 年 月开始建设,建设期 个月, 年 月竣工完成。
四、申请单位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五、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 章:
畜禽规模养殖场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申报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更新补助(先建后补) ,已认真阅读《武进区2024年省级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改造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特承诺如下:
我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申报的建设内容未享受过财政补助。如违背以上承诺,将全额退回财政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