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常州市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常发改〔2024〕287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常发改〔2024〕35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1元/立方米;
二、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建立完善价格台帐,妥善处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