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武进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4年武进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发改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武进区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532”发展战略,围绕在“万亿之城再出发”中提升贡献度、在新能源之都建设中扩大首位度、在“两湖”创新区发展中干出显示度“三大任务”,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守正创新,提升武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
1、推进“双公示”信息归集提质增效。持续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报送工作,配合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双公示”信息归集质量,定期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力争“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确保我区报送量位于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公示单位;完成时间:长期)
2、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归集。全面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抢抓省、市一体化归集契机,通过系统对接、人工录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积极落实《常州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常政办发〔2022〕85号)和区域信用监测评价各项要求,重点加强水电气费、社保、纳税等涉企信用信息和信用承诺、合同履约信息、五类行政管理信息等其他信用信息归集,于每月月底前将当月产生数据报送至区信用办。(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3、深化信用信息嵌入式服务。持续推动信用与业务工作融合,将信用元素嵌入武进金融超市、“一体化”平台等各类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办件、申报、管理及应用平台,推动以信用助力优化办件流程、减少重复材料提交、缩短办理时间,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4年10月)
4、推动区域信用监测排名提升。按照《常州市区域信用状况监测季报》要求,及时查漏补缺,重点围绕“双公示”信息报送、严重失信主体治理、推广信用承诺、拓宽“信易贷”渠道等方面进行完善。(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二、创新信用应用与服务试点
5、全力推进县级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建设。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举措和进度安排,聚焦信用便企主题,高质量推动信用信息平台提升工程、信用助企纾困解难工程、信用赋能企业发展工程、信用助力“两湖”创新区工程、行业信用管理创新工程、“信易+”场景拓展工程等六大工程建设,以典型案例为引领,推动各行业领域持续发力,确保各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试点任务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试点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6、积极申报常州市“信用赋能 创新应用”项目。按照市要求,围绕完善信用制度体系、信用数据开发应用、“信易+”守信激励、社会信用治理、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重点政务诚信建设、政府信用管理、政务诚信文化建设、信用服务园区等方面开展“信用+”应用创新,深入探索信用应用新场景、新模式,打造信用建设新亮点。(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4年6月)
7、进一步提升我区信用建设试点“2+N”品牌。持续深化信用建设试点“2+N”品牌内涵。启动全区第四批信用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积极引导各行业深入挖掘自身特色,进一步扩大信用试点覆盖面,推动构建“一地区一特色、一行业一特色”的信用工作格局。做好前三批信用建设试点的稳固优化,对已初具效应的试点,持续放大优势,加快形成特色亮点;对成效不够明显的试点,加大谋划推动力度,力争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三、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
8、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政务服务、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债务、招商引资、统计、市场监管、信访、街道乡镇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司法局、数据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完成时间:2024年10月)
9、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按照《关于建立武进区政府机构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的通知(试行)》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做到守信践诺,对于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应限期解决。持续推进失信政府机构治理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推动对失信政府机构有关人员追责问责,实现国家下发我区政府机构失信和未履行案件名单“清零”目标,确保“零”增长。(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信用办、商务局、财政局、数据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10、推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常态化推进拖欠账款清理,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信息共享、提醒督办、考核追责的长效机制,加强投诉问题线索的核查办理和跟踪回访。(责任单位:区工信局、住建局、审计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11、推进行政合同履约监管。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国有企业平台公司、乡镇街道等重点领域合同的签约、履约、违约信息进行归集、共享和分析,完善行政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信用办、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等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10月)
12、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将公务员诚信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在公务员录用、调任等工作中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应用政务信用信息。(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信用办;完成时间:2024年10月)
四、加强企业信用修复“管家”服务
13、落实信用修复结果共享机制。按照市《关于建立“信用中国”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结果共享机制的通知》要求,共享企业信用修复结果,及时进行信用修复操作,避免市场主体一条处罚多次修复的情况。(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长期)
14、开展信用修复提醒。积极落实省、市关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工作的各项要求,在行政处罚等工作中持续推广“三同步”(同步信用告知、同步诚信教育、同步修复提醒)机制,明晰提示公示网站、修复流程、公益性修复等内容,主动提醒和协助行政相对人开展信用修复。依托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开展预警,注册企业数不少于500家。(责任单位:各具有行政处罚权单位、区信用办、各镇、开发区;完成时间:2024年10月)
15、优化信用修复培训。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推动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常态化开展,按地区、行业分批开展专场信用修复培训,做到重点板块、重点领域全覆盖。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信用修复,共同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镇、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9月)
16、深化失信企业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教育督促、信用修复、失信约束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我区失信被执行人数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数量、受行政处罚企业数量和占比。(责任单位:区信用办、法院、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分局、各镇、开发区;完成时间:2024年10月)
17、开展高频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对存在高频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通过开展约谈、强化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推动相关市场主体加快失信行为整改,确保国家下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清零。(责任单位:区信用办、交通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4年5月)
五、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18、深化信用承诺机制。梳理告知承诺清单,分类列明信用承诺管理事项清单。规范信用承诺内容,并多渠道公开公示,方便申请人查阅、下载。建立信用承诺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做好审管衔接。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部门提供信用承诺核查服务接口。各部门要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管理,将承诺和履诺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为履行承诺的信用主体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信用主体依法实施失信约束措施,形成信用承诺管理闭环。(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19、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医疗保障、医药招采、旅馆业等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将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省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对不同评价结果制定并采取相应分类政策。(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医保局、公安分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0、完善联合奖惩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人民防空、城市安全、税收、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领域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措施清单制定、结果案例信息反馈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局、人社局、信用办等有关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9月)
21、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出台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行政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2.0版。建立健全与柔性执法相适应的程序规范和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实施柔性执法具体措施。通过业务培训或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间:长期)
六、聚焦信用便企惠民措施
22、优化“信易贷”工作。加强金融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力度,加大武进区金融惠企信贷产品推广力度;组织银企、银农对接活动,开展金融政策宣讲;积极推广常州市“信易贷”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引导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注册、使用,助推融资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国家金融监管局武进支局、区信用办、市场监管局、各镇、开发区;完成时间:2024年9月)
23、扩能“信用+”公共资源交易。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资格承诺制,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覆盖,同时,推广信用承诺和信用评级、评价替代各类交易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覆盖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区数据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间:2024年10月)
24、推广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积极推动第三方信用报告在招投标等相关领域的应用,将第三方信用报告纳入工程设计招投标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探索在工程设计招投标项目应用。(责任单位:区信用办、数据局、住建局、水利局;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25、深化“信用网格”治理模式。拓展“信用网格”试点建设覆盖面,推进试点单位“信用网格”小程序开发和阵地建设。谋划信用元素嵌入专属网格事宜,拓展“信用网格”应用场景。提升“信用网格”智能化水平,实现信用积分及时入账、实时可查、随时可兑。(责任单位:区社治中心;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6、开展特殊工时信用评价。开展符合特殊工时条件企业信用评价并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办理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对特殊工时进行分类审批,在原有行政许可期限一年的基础上,信用等级越高,许可期限越长,最长可延长至三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数据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7、试点“信易停”项目。探索向“全国劳模”、“江苏省劳模”、“常州市劳模”等守信群体提供优惠停车服务,在指定的停车场停车即可享受停车优惠,让信用真正惠民便企,让诚信主体更有获得感、荣誉感。(责任单位:区总工会、财政局、泽武公司;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8、深化“信易批”服务。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各类审批平台,自动核验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做到逢办必查。制定“信易批”事项清单,明确受理范围、需要达到的信用等级等。实际办理时提供容缺制、承诺制、绿色通道等信用审批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各镇、开发区;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9、推行“信易租”服务。探索守信主体激励措施,让守信企业享受更优惠的租金折扣,更长久的租赁期限,更低的租赁押金或免押金,更便捷的租赁手续办理等,实现“信用越好,租赁越容易”。(责任单位:各镇、开发区;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七、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30、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明确信用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及时向区信用办报送信用工作动态,区信用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信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长期)
31、强化信用建设考核评价。调整优化2024年度镇、开发区及区级机关部门工作考核办法,注重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促进各镇、开发区、部门建立完善区域和行业考核办法。(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镇、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间:2024年8月)
32、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浓厚诚信文化建设氛围。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信用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2024年11月)
33、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培育。贯彻落实《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4年版)》要求,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务市场,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信用办、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