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市司法局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武进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1日
武进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为主线,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更好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作用,扎实完成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加快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以《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施行为契机,全面摸清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底数,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法律服务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从源头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组织重大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并落实安保、“熔断”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
(二)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总结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效做法,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提高排查治理能力,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施工安全、既有建筑等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动火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设施故障停用、占用堵塞封闭“生命通道”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历史遗留隐患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全面掌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服务行业风险隐患底数,2025年底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机制。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每季度至少1次开展对局机关、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隐患管控情况,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研判整改成效;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统筹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除患治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防火门专项治理、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2024年6月底前,完成防火门整改,确保防火门保持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完成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安装使用工业及商业用途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完成消防设备设施功能检查,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有效可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和妨碍消防车通行障碍物的拆除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健全完善行业领域专家、退休安全技术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规范设置办公区、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安全标识,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报警系统等设施设备,确保安全通道不占用、不堵塞、不封闭。加强对消防、电气、燃气等重点设备设施和危险源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分析,定期对燃气设备、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做好登记,从根源上做好风险隐患管控。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形成常态化机制。
(五)推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新完善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免罚清单。认真做好“依法推进消防委托执法”等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推动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机制。严格做好区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推动涉安全生产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服务供给。将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列入法律服务清单和中小微企业法律帮扶重要内容,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法律问题研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处置水平。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治体检”,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工伤理赔等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矛盾风险。
(七)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必学内容,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司法行政网上学院、常州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安全生产课程专题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形成人人参与安全管理、人人保障生产安全的良好氛围。
(八)强化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纳入 2024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严格“三单一书”制度执行,认真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结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4·8”司法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普法资源优势,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科普,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开辟安全生产普法专题板块,持续放大法治宣传声效,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事项亲自过问,对重要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司法所和局机关各科室要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提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方位、全链条将本方案各项工作要求落细落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具体到岗、明确到人,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三年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厘清全链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作为对下督导调研重要内容,加强过程指导和动态监测,实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保障力度。统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资金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充足,加强对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问题警示曝光,营造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紧盯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定期在局务会上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精心部署,定期开展对局机关、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安全生产检查,通过场所自查、领导带队检查,形成消防、燃气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全覆盖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