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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房屋市政工地围挡设置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24-0001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24〕28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24-04-26 发布日期: 2024-05-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房屋市政工地围挡设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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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房屋市政工地围挡设置的通知
武住建发〔2024〕28号
 


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科教城管委会建管处,中以常州创新园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局,各建设、 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深入贯彻发展战略,助推“两湖”创新区、最美湖湾城建设,结合区委区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文明管理水平,持续打造规范、 整洁、绿色工地,现就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设置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设置标准

1、围挡实体

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均需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的钢结构或砌体硬质围挡,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 围挡实体与地面闭合。底部宜设置 300—500mm 高的基座(防溢座),基座应平整顺直。(见附图 1)

2、围挡高度

(1)重点区域:东至青洋路、南至武南路、西至环湖西路、北至长虹西路接转 312 国道(见附图 2),该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统一为 4m;市政公用工程围挡高度为 2.5m。

(2)一般区域:除重点区域外,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为 3m,市政公用工程围挡高度为 1.8m。

(3)特殊工程按需审批设置。

3、围挡外观

围挡外立面要求美观大方,统一采用仿真绿植装饰,表面色泽均匀,四周宜加设金属色边框,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围挡上按照要求设置规格统一的“九牌一图”信息公示牌。围挡应牢固、 整洁、顶面齐平,无破损、无污染。

4、喷淋设置

围挡内侧顶端设置雾化喷头,间隔为 2 米,雾化喷幅半径不小于 1 米,喷射角度统一向内 45 度,出水口末端短管长度为10CM(见附图 1)。施工作业时间内,定时开闭间隔不应超过 2小时,每次不少于 10 分钟,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应增加开启频次。重点区域内新开工程基坑土方作业阶段,应根据基坑形状、大小、作业范围等合理布置高杆喷淋(雾),一般区域内鼓励设置。

5、广告设置

围挡应张贴公益广告。属于公共事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全部采用公益广告;其他项目公益广告应按相关规定设置。

6、围挡安全

围挡设置应采取有效稳固措施,充分保障安全性,确保极端大风天气安全可靠。市政工程围挡转角位置应采用格栅形式,减少来往车辆视野盲区。

二、有关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正确认识规范施工工地围挡设置对于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意义和工地现场围挡有效管理对于减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影响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全面提升工作。

2、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确保施工现场已经设置完成符合通知相关要求的施工现场围挡,并作为工程开工前条件之一,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一律不得施工。各建设主体应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建立专人负责、专人维护、立行立改的围挡管理长效机制。

3、区镇联动、强化监督。建立区镇共管机制,加强区镇联动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问题严查,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从开工条件审查、过程中巡检、标化工地创建等各个环节,确保工地围挡按要求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建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停工并记入企业信用管理不良行为扣分。

自发文之日起,全区新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均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原《区住建局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管理的通知》(武住建发〔2018〕69 号)文废止。


附件:附图1-2.docx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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