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师业务活动等工作双随机抽查的通知》(常住建〔2023〕16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常发改〔[2023〕]32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组织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对房屋市政工程招标项目开展了自查和抽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区双随机抽查了10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的10个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另专项检查了21个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从检查情况看,抽查到的单位和项目基本都能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大多都能采用示范文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异议投诉处理基本规范。检查未发现招标文件中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项目)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不规范
1.部分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中内容填写不完整,有的委托代理范围填写错误,有的人员分工未填写,有的缺少项目组人员签字,有的项目组成员注册资格未填。
2.个别招标项目未使用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二)招标文件内容不符合现行规定
1.部分招标项目资审条件设置对类似工程业绩方面的内容违反相关文件要求,有的设置特定行业的业绩要求,有的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设置不合理。
2.部分招标项目评分办法文字描述前后不一致、定标方式前后不一致。
(三)招标组织不规范
1.部分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代理项目组成员与实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不一致。
2.部分招标项目经办人非项目组人员,项目招投标档案封面标注工作人员与合同中组员不一致。
(四)招投标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
1.个别招标项目档案资料归集中缺少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存在异议和投诉的项目档案中未见相关材料、缺少评标报告或打印不全。
2.个别招标项目初步发包方案日期未填写。
3.个别招标项目档案资料中封面标底价写错。
4.部分招标项目档案资料未编页。
三、工作要求
2024年起,区住建局将根据《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8〕9号)等规定要求,结合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通报,落实考评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统一开放大市场等文件精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关于废止<关于调整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常住建〔2023〕[2023]258号)、《关于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建筑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常住建〔2024〕[2024]3号)文件精神,优化招标文件,确保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整改工作
每月开展双随机检查,每次随机抽查招标代理单位数量不少于2家,对其代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全年随机抽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少于10%,区住建局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检查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三)规范管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