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可在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武进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631088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重复申请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3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大幅度增长,给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带来巨大压力。一部分申请是申请人出于不正常不合理的目的滥用申请权,还会有2人以上团队活动,甚至有信息公开专业法律人士,最大限度地获取政府信息,以便通过复议和诉讼达到非正常诉求。 在实践中,出现部分申请人将信息公开与其他业务相混淆的情况。最常见的是申请人以信息公开名义进行信访投诉或业务咨询。为此,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应首先甄别判断,排除不属于信息公开的申请。事实上,信息公开与信访、业务咨询无论是概念还是处理方式、救济途径等均存在明显差别。
(二)改进措施
2024年,区住建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回应解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4年1月10日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一)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三)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四)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五)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