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友波:
本局于2024年07月22日依法对你的投诉进行受理,因通过你留存的地址以邮政挂号信(XA32411519532)的方式向你送达《投诉受理决定书》(武市监牛受[20240722]003号)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内容为:“雷友波:我局已收到你关于常州蕾诺食品有限公司的投诉,经审查,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决定受理。特此告知。”
联系人:隆先生;联系电话:0519-86311315。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号5号楼,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