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起连:
本局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你留存的地址邮政挂号信(XA42463702213)向你送达《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武市监礼终[2024]081902号)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武市监礼终[2024]081902号),内容是:“张起连:经审查,关于英特曼电工(常州)有限公司投诉的调解过程中出现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特此告知。”
本局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你留存的地址邮政挂号信(XA42463702213)向你送达《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武市监礼不立字[2024]081901号)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武市监礼不立字[2024]081901号),内容是:“张起连:我局于2024年7月12日收到你关于英特曼电工(常州)有限公司的举报,经核查,本局决定不予立案。特此告知。”
联系人:吴先生、洪先生;联系电话:0519-81001315。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青洋南路82号(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礼嘉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