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4年8月15日对以下10名当事人赵平(身份证号码:32108319********65)、葛卫军(身份证号码:320826********16)、宋伟(身份证号码:34122719********49)、吴立忠(身份证号码:43068119********10)、李中元(身份证号码:34212719********18)、何东侠(身份证号码:34212719********29)、王有发(身份证号码:34122219********1X)、王彩芝(身份证号码:34122219********01)、孙兴清(身份证号码:34262619********67)、钱扬发(身份证号码:34262319********35)作出行政处罚。因以上当事人下落不明,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向以上当事人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以上当事人可前来本局(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号5号楼,电话:0519-86318120)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1.葛卫军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2.何东侠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3.李中元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4.宋伟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5.孙兴清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6.王彩芝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7.王有发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8.吴立忠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9.赵平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10.钱扬发_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pdf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