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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014134392/2024-0003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4-07-02 发布日期: 2024-07-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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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近日我局完成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鸡蛋,抽样单编号:XBJ24320412316430962,购进日期:2024-03-19,被抽样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政平幼儿园,抽样日期:2024-03-19,不合格项目:地美硝唑。

2.餐盘(餐馆自行消毒复用餐饮具),抽样单编号:XBJ24320412316431055,购进日期:2024-03-21,被抽样单位名称:常州武进康民护理院有限公司,抽样日期:2024-03-21,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3.老姜,抽样单编号:XBJ24320412314332243,购进日期:2024-05-09,被抽样单位名称:武进区湖塘乐德购副食品超市,抽样日期:2024-05-15,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核查处置情况

1、常州市武进区政平幼儿园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鉴于当事人能够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凭证,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对涉案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2、常州武进康民护理院有限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

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行为。对当事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3.武进区湖塘乐德购副食品超市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对当事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2.5元;2.罚款500元;罚没合计572.5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积极排查不合格原因,现已针对不合格原因整改。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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