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中以创新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期工程(B期)免征部分水土保持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徐伟龙,联系电话:0519-86318191。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费用(元)
1
中以创新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期工程(B期)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
193161
38551
46261.2
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