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请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函》确定的内容,我局于2024年5月8日催告武进高新区程陈小吃店等4281家食品经营单位办理注销手续,至截止日,当事人仍未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拟决定依职权注销上述4281家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
对上述拟作出的注销决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如要求陈述、申辩、举行听证,应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武进区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单位名单.xls
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