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3月28日及2024年5月9日发给我局的工作函,自2023年6月1日备案以来,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多次收到举报武进区湖塘李俊内科诊所使用未经备案的医师开展执业活动,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先后于2023年10月30日、2024年3月5日、3月13日现场检查,发现有未经备案且未注册在该诊所的医师开展诊疗活动,该诊所取得诊所备案证后,备案证上的负责人和护士并未注册在岗。该诊所实际坐诊人员与备案材料不一致,故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认定该诊所系使用虚假材料备案。依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九条、第十九条等条款,建议我局撤销该诊所《诊所备案凭证》。
根据《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九条、第十九条规定,我局拟对该诊所作出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行政处理。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该诊所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我局将依法执行撤销,原证件即时作废失效。
联系电话:86318051 联系人:孙小强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