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南医大常州医疗健康科技园新建工程一期免征水土保持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徐伟龙,联系电话:0519-86318191。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费用(元)
1
南医大常州医疗健康科技园新建工程一期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253114
303736.8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