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江苏灵湖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武进区滨湖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
3.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该单位提出的武进区滨湖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徐伟龙,联系电话:0519-86318191。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费用(元)
1
武进区滨湖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
江苏灵湖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33528
2080233.6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