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辉米建材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3月17日核准常州辉米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为汪小东)的设立登记。现李卉春(身份证号码:14230319840511****)本人向我局反映对常州辉米建材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不知情。我局于2023年6月16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冒名登记信息公示,至2023年7月31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本局认为,申请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李卉春在常州辉米建材有限公司的监事备案。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曹露 联系电话:0519-86318038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