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南田第二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
3.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对该单位提出的常州市武进区南田第二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徐伟龙,联系电话:0519-86318191。
特此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水土保持补偿征收面积(m2)
拟免征费用(元)
1
常州市武进区南田第二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10032
12038.4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