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公示期30个工作日,从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20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徐伟龙,联系电话:0519-86318191。
特此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结果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常州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华新能源检测设备生产及检测服务项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2024.1.5
武行审投许准字
[2024]区第4-2-1号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