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申请人: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文件),武进区教育局成立了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0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150人通过认定(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若发现问题,可电话0519-86312681举报。
公示结束后,通过认定人员,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所有具备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将于12月1日前,通过EMS快递给申请人,快递费用由武进区行政审批局承担。
附件: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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