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基层动态> 内容
为吸取“厂中厂”相关事故教训,加强“厂中厂”管理工作,提升“厂中厂”安全管理意识,11月4日至11月7日,洛阳镇组织镇村干部、“厂中厂”租赁双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开展“厂中厂”安全警示教育。
会上,参会人员观看了“厂中厂”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深入分析全省近年来发生的数起典型“厂中厂”事故案例,挖掘事故园区现场管理存在的隐患,剖析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员工存在的职责不清、应急措施不明等问题,使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厂中厂”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事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会议强调,出租方要克服“一租了之”的思想、侥幸的态度、麻痹的意识,切实履行“八不准”和“五必须”义务,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承租企业要避免为了经济效益将安全生产抛之脑后、流于形式,要规范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八个一”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厂中厂”的复杂性与长期性,树立风险防控“全链条”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扛好监督“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