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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武进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武进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了熟悉。
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于近日分别印发了《武进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武进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为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指明了方向。
会上,业务一科副科长路涛就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相关定义、使用的规模标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集中建设基本操作流程、对集中建设项目的监督保障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就如何开展好集中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展开了深入的交流探讨。业务一科科长高山强调,开展好集中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要明确以下三点内容:一要明确集中建设工程招标的前置条件,特别是区发改局在立项审批中对集中建设事项的明确;二要理清集中建设涉及的实施单位和使用单位所承担的招标任务和内容,明确各项目的招标主体责任;三要梳理实施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设职责,在招标文件中特别是合同条款中明确双方的任务分工。
下一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将持续强化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学习,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招投标工作,确保集中建设项目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