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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武进区召开2024年市级水稻田生态补偿工作会议,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姚志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各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武进区2024年市级水稻田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是指对水稻田具有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功能给予经济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近年来,武进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发展主题,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根本,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抓手,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控手段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热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按照“谁保护、谁受偿,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武进区不断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农村生态补偿制度,增强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加强对种植水稻的生态补偿,提高全区粮食生产保供能力,充分利用水稻田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此次实际水稻田生态补偿主要面向对象为2024年镇(街道)范围内单一主体机插水稻面积达50亩及以上的实际种植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会各镇(街道)对相关政策精神及政策落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姚志平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补偿申报程序,由符合条件的水稻种植经营者自主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及时发放补偿资金,并对补偿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确保如实申报、依法发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