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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5月份以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机关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
此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共涉及24家单位,其中18家单位自查发现问题,6家单位自查无问题。自查发现问题共计86个,已整改69个,剩余待整改或需长期整改问题15个,另需协调问题2个。主要问题包括灭火器、消火栓缺失或过期;消防设施漏水、腐锈、无法正常使用;食堂灭火器材不齐全,定期清理次数不够;电瓶车管理不规范;应急疏散通道缺少、堵塞、占用、有栅栏等;未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识不明确,巡查次数不够等。
针对以上问题,中心要求各单位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规范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把办公用房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对所属单位办公用房安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及其他保障条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