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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财政部于近日发布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一种全新的政府采购方式,其核心在于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新产品、新技术。
5月9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组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围绕新颁布的《办法》开展集中研讨交流。会上,业务二科科长曹毅就《办法》中的需求管理、订购程序、首购程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研发合同管理等要求逐一进行了研读,大家围绕《办法》中的新要求与现行政府采购系统流程的衔接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探讨,并就如何将新政策、新要求、新操作贯彻到后续采购实务操作中阐述了各自的建议和想法。
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出台,有效强化了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效果的覆盖范围,并对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及合理获取创新政策支持给予保障,对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做好合作创新采购新方式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及时了解该新方式的相关政策要点,推动政府采购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