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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电梯使用安全,3月23日下午,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住建局召开全区电梯安全工作会议。辖区230余家小区物业、8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观看了电梯安全警示片,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关于电梯使用单位职责义务等相关规定。解读了电梯检验检测工作以及电梯维保抽查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通报了数起物业单位、维保单位在电梯管理和维保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针对会上的学习内容,对在场的参会人员组织了现场考试,并签订了电梯安全承诺书。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上官欣在讲话中指出,电梯安全社会关注程度高,不容忽视,物业单位作为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应急值守和安全防范,保障各类维修资金到位。维保单位要尽职尽责地做好维保工作,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到位,不要以修代保。各分局要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对各类电梯举报投诉给予全面调查和全力处置,积极回应百姓关切。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全区各类住宅电梯开展维保抽查,依法查处电梯使用、维保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活动,积极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发挥专业机构力量,加强对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排查,全面提升群众电梯使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