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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惨重的住宅火灾事故教训,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自2月26日起,房管中心多措并举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切实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业主乱停放、私拉电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及时劝阻,劝阻不听的及时上报社区和相关部门,并在小区里张贴提醒告示,对业主进行电动车入户危害宣传提醒,让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电动车入户的危害。同时有条件的小区通过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区域、安装电梯AI识别阻车系统等方式,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行为;二是督促各乡镇物管科加大对属地小区的检查力度,对小区居民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按规定有序停放电动车及进行电动车充电,提升火灾处置能力。
下一步,区房管中心将继续履行自身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巡查整改,落实安全责任。同时也呼吁广大业主,重视高层消防安全隐患,切勿在天井、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自觉做到电动车不入户,规范停放充电,切实保障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