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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 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水平
发布日期: 2024-02-27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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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称《公约》)于2023年11月在我国正式生效实施。《公约》指出,若申请人提供的缔约国送往我国的公文书已附有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该文书的领事认证,这将大幅节省中外公民和企业的办证时间和经济成本。

近日,市民朱女士来到武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分中心办理一套房产过户手续,其女儿范女士欲购买万泽太湖城的一套商品房,因范女士在美国,故前往美国纽约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了委托公证,委托朱女士代为办理资金监管、合同备案、不动产过户等一系列手续。该委托公证书附有纽约政府主管部门的附加证明书,不动产登记窗口在受理业务后,迅速核实了委托书、翻译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在确认无误后顺利办结了业务,前后不到10分钟。朱女士及同行人员纷纷称赞,认为取消外国公文书的领事认证要求后,极大地提升了她们在国外办理委托公证及不动产登记的便利程度,真正做到了为民办实事。

取消公证委托书的“双认证”,充分体现了不动产登记部门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的行政理念,对于提高市场经济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武进分中心将继续坚持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理念,积极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同时提高业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市场活力,进一步助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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