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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武发〔2011〕161号)、《关于核定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工作经费的实施意见》(武民财〔2011〕3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社区居委会的正常运转和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下达2023年度社区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居民小组(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指标共计2007.1万元。